2012第二屆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大賽-中華臺北選手權選拔辦法
依據:國際圍棋聯盟(簡稱IGF)公告由國際智力運動協會(簡稱IMSA)所主辦的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智力運動會,今年將於8月12日—8月24日,在法國舉行第二屆的世界智力運動會,共有來自全球140國將參加此項運動會,圍棋項目也是智力運動會項目之ㄧ,大會邀請本會負責遴選中華台北代表隊參加,並依國際智力運動會大賽規定籌辦之。
一、 目的
1. 選拔本國優秀選手,參加2012年第二屆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大賽」,爭取本國最佳成績。
二、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奧會
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3.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安國中
各縣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協會﹞
三、 比賽時間:101年7月26日及7月27日(星期四、五)
上午9時報到,9:40抽籤,10:00開賽。
四、 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大安國中(臺北市大安路二段63號)。
五、 參賽資格:
1. 中華民國國籍者。
2. 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六段以上之業餘棋士。
六、 報名方式:
1. 有意參加選拔賽棋士,請填寫報名表,於報名期限內,
以傳真或E-mail至本會
傳真號碼:02-27026845
E-mail:goroctw@yahoo.com.tw
經傳真或E-mail後,務必聯絡電話:02-27050615確認,始完成報名手續。
2. 報名費:本選拔賽免收報名費。
3.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自101年7月23日止,逾期報名恕不予受理。
七、 比賽方式:
1. 有關賽程編排、名次與輔分計算,係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辦理。
2. 各組一律分先,以大會制定方式,採比目法,黑貼6.5目,若出現無勝負情況時,以加賽快棋決定勝負。
3. 各組用時各60分,讀秒30秒二次,逾時裁定敗。
八、 獎勵方式
1. 本比賽依照排名順位,獲得男子前三名、女子前三名、年齡21歲以下(1991.8.21以後出生者)之前三名,將可代表台灣參加第二屆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大賽-,並獲全額補助款(含機票、全程約13日的住宿餐飲費等)。
2. 本比賽依照順位賽,獲得男子第四名及第五名、女子第四及第五名、年齡21歲以下(1991.8.21以後出生者)之第四及第五名者,本會可依大會最高可派人數代為爭取參加代表台灣參加第二屆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大賽-,但須全額自理付費(含機票、全程約13日的住宿餐飲費等)。
3. 代表台灣參與2012年第二屆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大賽之選手,應參與本會所辦理之集訓研習,無故未參與研習選手,本會有權取消其代表資格,其缺額由該組次一名次人員遞補,相關集訓研習計劃本會另行公告之。
九、 其他事項:
1. 大會提供選手比賽當日午餐(素食請註明)。
2. 參賽選手請攜帶身分證,以利身份查核,無身分證者請準備戶口名簿影本備查。
3. 比賽遲到加倍扣時,超過二十分鐘未到場出賽者裁定敗。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2012第二屆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大賽-中華台北選手權選拔賽 報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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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力 |
段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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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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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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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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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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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1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