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需制度及參與
www.9star.com.tw 作者:陳富陌 發表時間:2013/8/17 上午 01:53:06 瀏覽人次:2903
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廢除自然人會員,以各地圍棋委員會圍棋協會當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之團體會員,既是團體會員政府窗口之協會,當然要以制度建立及政策落實為最高遵行原則,不能再像過去鬆散無為而治管理為之,改組後的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除國際比賽顯有積極作為外,管理方面看不出與上屆自然人會員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有何不同,甚至走倒退路,尤其在決策過程與政策執行上,理監事會比以前更無權干預,只能成為秘書處背書的橡皮圖章,控制多數決即可,理監事毫無辯論空間,也因此常務理事會缺席者眾,本尊未現分身充斥,完全是為開會而開會,不是為制度建立及政策落實來開會,過去的八大工作委員會,是否因改組而解散,新組織是否要重建分工,常務理事會皆未碰觸也不願碰觸,本夢想著團體會員能發揮團體效果,結果協會決策圈比以前更小,行政管理之效率也乏善可陳,以段位制度為例更是雜亂無章,段位多等於推廣好之概念,是否也是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執政當局之最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