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協的程序正義
www.9star.com.tw 作者:陳富陌 發表時間:2014/6/10 下午 12:15:39   瀏覽人次:2495


繼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網頁問題再談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組織架構:

1.      地方性圍棋委員會為主,以團體會員名義組織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2.      將原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自然人會員依戶籍地或聯絡址地撥至各地圍棋委員會選出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之會員代表。

3.      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依委員會上報代表名單作為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之盤基石。

4.      原有地方圍棋協會也給一名會員代表名額,另給棋界知名人士如翁明顯林文伯何信仁等為當然會員代表,

5.      會員代表始有選舉或被選舉權

綜上規定看似合情合理,但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在執行上全無監督機制,因會員代表是棋協之盤基石也是代表眾多棋友參與出席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這是何等神聖任務,會員代表之選舉理應十分十分程序正義,棋協應派員出席查核有否依規公開選舉,這是棋友權利不可漠視,據聞有絕大多數委員會並無公開選舉,如此會員代表即屬違法,身為中華民國圍棋協會CEO有想過嗎?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的制度最大問題不在制度相關規定,而是真正落實問題。

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在4月常務理事會通過在4月29日召開大六都協調會討論理監事建議名額,筆者身為六都之首台北市理事長,竟然未接開會通知,也許棋協知到北市棋協向來反對密室協商,從而技術犯規而不通知筆者,對於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下屆理監事選舉,北市棋協必會要求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做出公開坦蕩蕩的程序正議,尤其在會員代表環節上,務必選賢與能真正落實改造中華民國圍棋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