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擁有大廳發言權
www.9star.com.tw 作者:新聞部 發表時間:2014/8/13 上午 10:28:49   瀏覽人次:5392


即日起vip擁有大廳發言權,免費會員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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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內容 (現有 58 倏評論)
 
評論人:irenehuang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9:47:22
1 我要和棋城talk talk一下,誇張到爆。
評論人:irenehuang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9:41:46
2 棋城好爛喔
評論人:指定席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9:04:53
3 你們新聞部ㄉ
不要太超過
評論人:ja0980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8:38:30
4 學校的設施奇奇怪怪,教室的牆壁破破爛爛,一百名學生 九十九笨蛋,沒有一人敢罵幹。
評論人:ja0980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8:29:02
5 為什麼vip能發言?我們卻不行,我請往管解除f2205的封號
評論人:jelly-fish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8:07:46
6 不!
評論人:毀滅黃金龍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7:02:33
7 請問一下為什麼有些非VIP會員的人可以在大廳講話呢??他們還說是他們自己破解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還有,棋程簡直就是要我們花真錢買VIP,乾脆實施非VIP會員不能下棋的政策好了!!所以,很簡單,棋城不是好東西!!!
評論人:一代宗師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6:58:07
8 讓我說話,其餘免談。
評論人:冰雪之翼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5:57:42
9 太扯要不要乾脆非vip使用棋城的會被原子彈轟炸
評論人:irenehuang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4:17:24
10 為什麼有些不是會員也可以發言,另外,這代表棋城一定要我們付費,連下棋也要棋幣,太誇張了。有人同意嗎?
評論人:ontic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3:25:01
11 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2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棋城的規定可以超越憲法和法律嗎?
評論人:ontic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3:15:46
12 這是一個法律問題,涉嫌違憲.
言論自由是指按照自己的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權利,有時也被稱為意涵更廣泛的表達自由。它通常被理解為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中包括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及發放傳遞資訊或者思想的行為。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及「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

請注意:不分任何媒介.
棋城的行為是有錢人(有繳費的)才有"言論自由"(發言權).
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
評論人:指定席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3:14:17
13 為什麼善哉善哉可發言?
解釋一下
評論人:17748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2:51:48
14 沒有屁孩刷頻,棋城就沒有特色了....RIP
評論人:神的上司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02:40:55
15 雖然這個改革讓人遺憾,不過我始終相信一個屁孩會造成痛苦,兩個屁孩會造成災難,三個屁孩就會亡了一個國家,我覺得我得到的比失去的更多,總算能安靜點了,感謝棋城!
評論人:毀滅黃金龍  評論時間:2014/8/13 下午 12:12:56
16 棋城簡直是要逼迫我們註冊VIP花錢,這個發言權的事情時在是太爛了!!!!!
評論人:沉默者  評論時間:2014/8/13 上午 10:52:05
17 有點.....
評論人:sjps6  評論時間:2014/8/13 上午 10:32:35
18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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