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制度有否開後門?
www.9star.com.tw 作者:陳富陌 發表時間:2009/6/12 下午 05:58:27   瀏覽人次:4998


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最近公告教練制度實施辦法,其中最受矚目的第五條規定如下:

一、C(縣市)級教練:

具備本辦法第4條第1項基本條件者,始得參加本會或縣、(市)體育會舉辦之C級教練講習會,經測驗合格者,由本會發給C級教練證。

二、B(省市)級教練:

(一)  具C級教練資格後,實際擔任指導圍棋運動一年以上棋力達四段,且現仍從事教練工作者。

(二)  具本會甲級教師(教練)證或職業棋士資格,年滿21歲並且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含同等學力)者。

具上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參加本會或省、(市)體育會舉辦之,B級教練講習會,經測驗合格者,由本會發給B級教練證。

三、A(國家)級教練:

(一)  具B級教練資格後,實際擔任指導圍棋運動三年以上棋力達六段,且現仍從事教練工作者。

(二)  曾當選國家代表隊教練或選手且成績優異者,取得B級教練資格

滿一年。

具上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參加本會國家級教練講習會,經測驗合格者,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發國家級教練證。

上列條文第二項第二款與第三項第二款是這次加上去的後門條款,這也是筆者日前謂為教練制度開後門的條款,原棋協所發是教師證,而協會卻硬把教師證與教練證混為一談,再請棋友看教師證取得的辦法如下:

一、資格認定:a、甲級:棋力 6 段以上,教學滿 5 年以上。

                  b、乙級:棋力初段以上,教學滿 2 年以上。

                  c、丙級:棋力 9級以上,培訓滿 1 年以上。

                  d、初級:棋力20級以上,培訓滿 60 小時以上。

二、符合各級圍棋教師資格年滿十八歲者,經各縣市協會或本會全國各地推廣中心正式填具本申請推薦書並繳費後(甲級新台幣5000元、乙級新台幣3000元、丙級新台幣2000元、初級新台幣1000元),由本會發證,同時納入本會所屬全國圍棋教師委員會為永久會員。

三、教師證之撤銷及推薦單位不實申報之罰則,悉依本會圍棋教師分級制度施行細則處理。

從上開辦法可以明確如此說原甲級教師證【非教練證】之取得,除棋力需五段外,兩要件是1.推薦2.繳5000元即可獲得甲級教師資格,與現行的嚴緊的教練制度尺度完全不同,最嚴重的是該教師證的推薦制度並未廢除至今仍有效存在,將來棋友只要能證明教學滿五年再找個單位推薦,填推薦申請書,最後繳個5000元給協會就可取得甲級教師證,再跳過C級教練直接培訓B級教練,如此C級教練培訓等同虛設,再說一個更大前提,教師與教練相等嗎?請大家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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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內容 (現有 3 倏評論)
 
評論人:想沉默但沉默不了的人  評論時間:2009/6/13 下午 11:20:36
1 教師證的取得容易!有的老師根本只有20幾級就在教圍棋!根本是笑話
評論人:Tingo  評論時間:2009/6/13 上午 12:20:41
2 教師証現在還成立嗎?
評論人:  評論時間:2009/6/12 下午 09:49:03
3 有人看門道就不要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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