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與懲罰
www.9star.com.tw 作者:陳富陌 發表時間:2009/7/22 下午 10:37:59   瀏覽人次:30237


這屆院生的職棋賽令筆者印像深刻的兩個人,一為資質過人的林君諺,一為含辛茹苦望子成龍的母親,﹝葉紘源之母﹞,林君諺筆者有見其代人覆盤,該生棋力潛力無窮,筆者預測很快會昇至高段,葉紘源之母更令筆者感動,她在棋院陪愛子比賽時,以毛筆寫佛經,所祈何事可想而知,葉紘源家境應屬普通,聽說為單親家庭,筆者一向最疼家境不好但能奮勉向上的小孩,林君諺與葉紘源應屬完全不同類型的小孩,理應還屬無邪的年代,但此次棋賽兩人居然捲入打人與作弊的疑雲,筆者以為與小孩家長溝通,大事化無才是上策,尤其小小年紀不應在事實未盡明確即下罪定論,這對小孩傷害很大,那種傷害的記憶是很難磨滅的,第三者更不應加油加醋煽風點火,據聞棋院有將兩位小孩具體懲罰,對成人是無可厚非,對有天份兩位小孩最好能免則免,更希望學生家長能嚴律自己小孩,寬待他人小孩,如能達此境界乃棋界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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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內容 (現有 89 倏評論)
 
評論人:真相  評論時間:2009/7/23 下午 08:48:27
1 樓上這位公平與正義的人士好像對整件事情很了解喔,請問當時你在現場嗎?有親耳親眼看到聽到嗎?感覺你好像很袒護x同學ㄝ,若當時你有在現場那你就不該偏袒一方,若當時你沒在現場那你在pgs跟棋城上的留言真的是加油加醋煽風點火,請你為自己的小孩想想吧,他也在考職棋ㄝ,而且我親自問過當時在場比賽的同學他們說的,跟你說的有出入ㄝ,而且打人跟作弊是同一盤棋ㄝ,我想這兩位當事人跟家長現在心裡一定很不好過,若是我現在跟你說-我聽別人說妳很批評女院生ㄝ,而且說的很不堪入耳ㄝ,說她們這些女院生是佔著x坑不拉x,(這件事業餘界不知道的人不多),請問有沒有這件事? 請將心比心.
評論人:個人  評論時間:2009/7/23 下午 06:09:33
2 說打人,真的太沈重了,小孩間的互動,表達方式不當吧了,請大家不要再擴大問題了。
說作弊,也太傷了,小孩的勝負心太強,輸不起的心態,家長應該多開導,少責罵,不要在小孩輸棋時馬上責罵他,以免小孩子怕被責罵做了不該的事情。
我們所看過學棋的小孩,尤其是高段、有志當職業棋士的小朋友,個性大多是溫和的,看現在台灣職業棋士老師們的風範就可知道的。
這件事請大家就讓它趕快過去吧,忘了它吧,免得對小孩造成長期的傷害。
評論人:公平與正義  評論時間:2009/7/23 下午 05:37:03
3 葉同學(拿黑)第一次清點盤面贏了11目(貼目後黑贏4目半),因為對手相信自己點目應不會差如此之多,而要求覆盤.
第一次覆盤黑盤面卻贏8目(貼目後黑贏1.5目),對手很好奇,要求再次覆盤.
第二次的覆盤黑盤面又贏8目,可是此時已有院生在旁,看見葉同學手心握有對方兩子,並將此手置低於桌面.這些院生告知裁判,裁判覺得有異,請葉同學和他的對手再次覆盤.
第三次的覆盤完後,裁判請位職棋整地點目之後,黑盤面贏6目,貼目後黑輸白半目.
也就是說葉同學手上的兩子關乎勝負.
真理難滅.
我想台灣棋院是我心目中台灣棋界的希望,是能做出既具公平又能彰顯正義的裁決.
而孩子做錯事,應接受懲處,以防止再犯,而不是一味掩飾.讓孩子勇敢面對自己的過錯,才能幫助他不是嗎?
評論人:alex  評論時間:2009/7/23 下午 05:15:00
4 作弊應坦然接受處罰不可一再掩飾誤導視聽
教導子女要作正確的示範方得人尊重讓人同情
評論人:目擊者  評論時間:2009/7/23 下午 04:07:23
5 葉紘源比賽清點輸零點五目要求覆盤,所謂的作弊是覆盤時的作弊,請問覆盤時有否裁判,覆盤作弊是作弊嗎?覆盤作弊是裁叛作弊吧.還有許饒和先生到處說葉紘源常有作弊記錄,證據何在?
評論人:Daniel  評論時間:2009/7/23 下午 12:50:03
6 對一個小孩子
只要告訴他什麼是對的
什麼是錯的
就可以了
教了許多年的書
常告訴學生
小時我作弊的事
打人也好
作弊也罷
只要是第一次
沒有人不會想原諒他的
祝兩位小棋士  一路進步
也希望大家  忘了它吧

評論人:問題  評論時間:2009/7/23 上午 11:28:46
7 我個人認為不管如何打人就不對,作弊也不對,這些小孩都已經是準職業棋士了,這基本的棋品跟禮儀怎麼這麼差,這樣適合當個職業棋士嗎?台灣棋院應該重視這些問題, 如果一個棋士有高強的棋力卻沒有好的棋品,這樣不算是一個真正的棋士,這件事這幾天都有耳聞,但版本太多,對這兩位棋士都是很大的傷害,我認為台灣棋院因該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說出來,要不然這件事傳來傳去的再加上第三者的加油加醋煽風點火,到最後受傷最重的是台灣棋院,也剛好可以藉此事件整頓一下這些院生.
評論人:公平  評論時間:2009/7/22 下午 11:24:32
8 1.事件發生在王座預選賽第一天,而非E組院生選拔賽. 您似乎搞錯了!

2.當天的事件是被激怒的人直接的反應,並非暴力行為.事情經過如下:

被水瓶輕碰頭兒的A 被激怒的B
A和B坐在隔桌.
A:洗涮涮….洗涮涮….
B:別唱了.
可是A繼續三不五時的唱起招牌歌.
B因對手離席,走到A的對手後面小聲說:我的對手出去了
A生氣的說:別吵!!
B被激怒作勢拿水瓶要敲A.
A挑釁的說:你敢打我!
B於是將水瓶輕碰了A一下.
沒想到,A竟然告到老師那裡,並向媽咪哭訴自己頭上被打了一個腫包.
可是, 腫包在哪裡?

我同意milk提議比賽場地應該有裁判,才能讓整個會場更嚴肅,也能提防棋手在此比賽高壓下,做出傷害棋品的行為!
Milk, please open your eyes .
別再為自己搞不清楚的事隨便以訛傳訛
評論人:佐為  評論時間:2009/7/22 下午 11:21:39
9 A和B坐在隔桌.
A:洗涮涮….洗涮涮….
B:別唱了.
可是A繼續三不五時的唱起招牌歌.
B因對手離席,走到A的對手後面小聲說:我的對手出去了
(上面2人都有干擾比賽秩序算同燈同分)


問題點:
A生氣的說:別吵!!(A是否在正在對弈中 如果沒有則變成孩子間嘻鬧 如果有則是干擾比賽)
B被激怒作勢拿水瓶要敲A.(這點B不好)
A挑釁的說:你敢打我!(這點A不好)
B於是將水瓶輕碰了A一下.(這點B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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