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圍棋教練制度
www.9star.com.tw 作者:陳富陌 發表時間:2009/8/28 上午 08:37:13   瀏覽人次:4032


自從圍棋認體總體委會為圍棋主管機關後,圍棋教練這個名詞就應運而生,據筆者了解體委會要求棋協與其他運動項目一樣,為亞運奧運需要,需設有ABC級教練及裁判,這是為國家舉辦比賽需要的資格審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將之與前推動的圍棋教師證合而為一,無教練證就非國家核許的教師執照之說普遍傳開,較具規模的圍棋教室為營業競爭力,強迫要求旗下圍棋老師需要去考教練執照,表現出圍棋教室的競爭力而達宣傳效果,這就是筆者當初對教練制度會帶來棋界亂源之隱憂,原因無他乃將圍棋教練制度無限擴大適用所造成的後遺症,筆者深深以為,圍棋教練位置至高無上,為國家比賽資格的認證,僅止於此不要與圍棋傳統教師混為一談,造成圍棋教室引為最佳競爭武器,其實圍棋教室也相當了解,具有圍棋教練資格的老師,並不等於好的入門圍棋老師,但對入門圍棋學生的家長確以圍棋教練資格作為宣傳,雖無詐騙學生家長之實,確有誤導學生家長之意,圍棋教練制度固為體委會創建的定石,圍棋內行的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應將該定石於特殊場合運用,而不是將之無限擴大,死背定石用之於任何場合,尤其競爭激烈的圍棋入門教室,且體委會有可能被教育部所併,合併後制度如何不得而知,圍棋教師的生態不要捨本逐末就這麼賠上,筆者粗淺意見就教各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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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內容 (現有 1 倏評論)
 
評論人:  評論時間:2009/8/28 下午 12:41:27
1 篩選的機制可以改進,家長選擇老師不能只憑感覺
這個機制跟標準若能訂出可避免文中所提:
"雖無詐騙學生家長之實,確有誤導學生家長之意"的情況.
教練制度可以是一個拋磚引玉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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