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同意書的看法
www.9star.com.tw 作者:陳富陌 發表時間:2009/9/11 上午 09:30:14   瀏覽人次:4722


最近在棋城論壇及新聞評語充滿肅殺之氣,尤其對筆者大為批評謂文章看了會吐,虛偽離筆者越遠越好,為陳錦堆院長粉飾,兩位孟不離焦….等等,果真讓棋友感覺如此,筆者必需深入檢討,但筆者起心動念絕非如此,台灣棋院固然許多做法或許可議,尤其以國家棋院標準來要求,有待改進之處更多,但如以家天下角度來看待,許多事情即可釋懷,當然完全家天下也不盡正確,畢竟台灣棋院在棋界份量與影響力舉足輕重,筆者扮演的角色是讓台灣棋院定位明確,只有定位明確戰略才不會偏差,現在的台灣棋院有時是以國家棋院為目標自居,有時又以家天下看待,筆者默默建議使其改善之,或有棋友誤認有所圖,筆者所圖是棋界大和解大團結,不能四分五裂各行其事而力量相互抵消,基本上我對最爭議的同意書我是認為有必要,但位階不宜放在那麼高,應放在棋士會自律位階,但這與台灣棋院本身定位有關,如家天下的台灣棋院,同意書屬於最高位階是對的,如果國家棋院那就應放在棋士的自律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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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內容 (現有 11 倏評論)
 
評論人:大和解大團結很好  評論時間:2009/9/18 上午 02:48:38
1 如果城主所圖是棋界和解,那陳錦堆下台不就和解了?城主支持陳錦堆下台嗎?是否表態一下陳錦堆的適任與否?據聞陳錦堆上週還有跟未簽約的棋士指名周平強不能回棋院比賽,城主是否藉上達天聽的位置就此事為棋友查證是否屬實.讓棋友了解一下是誰在阻止大和解大團結.謝謝城主.
評論人:東方不平  評論時間:2009/9/15 下午 11:49:26
2 聽說第一版的同意書讓人看了膽戰心驚,後來幾番修改後比較人性化,但還是有相當多的棋士不肯捧場。可見同意書的條文內容並不重要,棋院的面子和棋士的尊嚴才是雙方無法取得共識的原因。

從城主的發文來看,似乎台灣棋院有意重啟大門,讓這些迷途的羔羊回家。
小蝦米挑戰大鯨魚,這次會是完結篇嗎?
看來好戲在後頭,大家拭目以待。
評論人:無聊  評論時間:2009/9/15 上午 12:16:16
3 高層就是覺得有簽同意書的必要,不簽也就沒棋下...
沒棋下影響到頭銜、影響到生計的時候就會想要回頭了啦...

說穿了,棋士沒有棋下高層也吃虧:對局費可以少發一點,管理可以輕鬆易點,反正每年還是那麼多新進的職棋,也不怕沒有人來下比賽,還可以說這些新進的新血是多麼的有朝氣...
評論人:東方不平  評論時間:2009/9/14 下午 11:49:39
4 我只是一個下了40年圍棋的老頭兒,看到棋城百花齊放、百鳥爭鳴,忍不住跑進來逛逛。
如果你在路上遇見一個頭髮微禿、兩眼無神,挺著老大不小鮪魚肚的人,那個人極可能就是我。

棋力正常應該是8D,也許還強一點,但網路棋失常也是常有的事,快樂就好。
我的網名沒什麼特別意思,只是剛好想到幾十年前很紅的一齣8點檔連續劇,好像叫做“保鑣”,裡面有個人物就叫司馬不平。不過棋城司馬可不能隨便亂叫,老S的文筆有目共睹,讀他的文章如飲醇酒,令人回味無窮。我自知肚子裡的學問和他老人家相去甚遠,唯恐遭人魚目混珠之譏,就青菜蘿蔔取個東方不平的名字。
棋界的事,我知道不少,但網路恩怨,我不甚了了,也沒有興趣,所以我不是來跟人家打筆仗的。
時隔一年半,城主拿出同意書來舊話重提,是不是意味著好事要發生了?
評論人:聖戰士  評論時間:2009/9/14 下午 06:47:15
5 我很同意 醜貓的看法 ...任何具書面的資料 本因權利與義務要對等
而非單方面做法 也許可以參考 日.韓的同意書 與 培訓計畫

  以台灣圍棋 向韓國學習 應該不會失去主格...
  稻穗彎的低 才能代表更多的內涵....

評論人:不平  評論時間:2009/9/14 下午 05:22:27
6 同意書聽起來很像賣身契,難怪有棋士覺得簽了沒尊嚴. 為何不稱做棋士規約?又同意書如果只是為了懲罰或羞辱異己而製定,連討論都沒有意義了.
評論人:令狐不死  評論時間:2009/9/14 下午 04:13:34
7 台灣棋院可以「家天下」?完全不行!

台灣棋院的全名是「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是一個財團法人,性質上屬於公益團體。當捐助人(出資者)出資成立這個基金會時,這個基金會就成為法律上一個獨立的「人」,之後跟捐助人就沒有什麼法律關係了。「董事會」是財團法人的大腦與手腳,執行章程上所定的宗旨及任務。基於財團法人的公益性質,它雖然不屬於國家,但可以看成是全體人民的共同資產,絕不是私人產業。

基金會的出資者,往往也會成為這個財團法人的董事甚至董事長,而擁有對該基金會的實質影響力與控制力。但概念上,他的權力是基於董事的地位,而不是出資者的地位。基金會「效忠」的對象,應該是「章程」而非董事會。正確地說,連董事會都應該「效忠」章程。

清楚了財團法人的性質後,即可知台灣棋院絕沒有「家天下」的道理,也不會是一個私人棋院。如果把「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看成翁董的私人產業,就像是把「慈濟基金會」當成釋證嚴法師的私人產業一樣地無稽。當然,翁董為棋界出錢出力,其貢獻不容抹殺。基金會在業務執行上,尊重出資者的想法,亦屬情理之常。但從法律制度上來看,台灣棋院無論如何都是一個公益組織,不是私人產業。

因此,台灣棋院的定位應該是很清楚的,它是一個公益團體,應該根據它章程所定的宗旨來執行業務。董事會在態度上與作為上,都不應該有任何「家天下」的想法。
評論人:夢騎士  評論時間:2009/9/14 下午 12:13:31
8 城主加油。

最近棋城論壇的口水戰的確是過了頭。幾位主要名筆都投入戰場,殺得好不熱鬧。

作壁上觀吧。
評論人:aagriver  評論時間:2009/9/13 上午 04:14:59
9 陳富陌 自從看了你那麼多篇滔滔大論 我覺得你這個人很偽善 而且只會畫大餅 如果 你真的有那麼好的理想與作為 請先從你自家的棋城做起吧 目前看到的棋城 只是見錢眼開的網 奕城(棋城的簡體版) 會這樣嗎 當你做的很好 你說的話 信服的人才會多 你的棋城 的缺失 我相信 很多網友都提過了 而且很多都有很好的建言 但是從未見改善 由此可知 你做事情的態度 想要評論別人之前 先看看自己做的如何吧
評論人:jin1225  評論時間:2009/9/11 下午 08:51:44
10 面子是別人給ㄉ.機構團體有無輕重影響.要看他令人感動ㄉ能耐.專注於職棋.面向基本太窄!不如投身擴大業餘系統.經濟又無負擔.這點海峰做ㄉ好得多ㄋ.
評論人:醜貓  評論時間:2009/9/11 上午 10:13:52
11 其實無論台灣棋院想定位為國家棋院,或是私人棋院均可。只要各方向作法與目標一致即可。

同意書的問題在於其內涵看來像是針對企業內部員工的要求,然而台灣棋院並未能相對的提供相當於企業員工的福利與權益。也就是權利與義務不對等。

如果棋院將之與職棋的關係定位為藝人與電台的關係,有約上台才給付,則不應施加如此強烈的禁錮於職棋身上。至少,在用字譴詞上應有不少調整的空間。

目前台灣棋院出資支持台灣職棋發展,看起來像是提供一個舞台給有才能的職棋來表演,所以對於表演行為有所要求是合理的。但若這個舞台養不活職棋卻又對職棋尋求生路的行為加諸種種限制,則明顯的不合理。

同樣贊助圍棋,海峰棋院與應昌期基金會的就沒有這麼嚴苛的要求。這應值得台灣棋院經營高層多加思考參酌。

無論如何,權利與義務需要平衡,這個系統才可長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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