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等以下學校圍棋運動規程
www.9star.com.tw 作者:陳富陌 發表時間:2010/11/19 下午 01:43:00   瀏覽人次:3058


99學年度中等以下學校圍棋運動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據教育部99年9月15日台體(一)字第0990157459號以及99年10月28日台體(一)字第0990185514號函辦理。

二、宗旨

(一)擴增中等以下學校圍棋運動學生人口

(二)提昇學生圍棋運動競技水準

(三)提供優秀圍棋運動選手升學機會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六、比賽對象與組別:

 (一)比賽對象包括全國公私立國小、國中與高中職學生。

(二)個人賽:分為國小、國中、高中組,三組均為段位甲組(具五段以 

   上證書者);報名個人賽者,亦可報名團體賽。

(三)團體賽:分為國小、國中、高中組,三組均為段位組(具初段以上

   證書者);團體賽以校為單位,國、高中組每校限一隊,國小組不限 

   隊數,每隊三至四人,上場三人,一人為替補選手,比賽中途不得

   更換人員。

(四)參賽學生請攜帶學生證備查,報名組別不實者,經查證屬實取消比

   賽資格,學校並負行政責任。

七、參賽選手資格:

(一)本次賽事認可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或中國圍棋會核發之段位證書,其他圍棋協會、機構、圍棋教室核發之圍棋段位證書,由本賽會專案審核小組共同審議決定其效力,不得提出異議。

(二)個人組為各級學校在籍學生;團體組限定由同校在籍學生組隊,若經查證有冒名頂替之情事,則取消參賽或受獎資格,並將名單交由本賽會審查小組研議懲處。

八、比賽日期:於100年1月24日∼27日(星期一∼四)間舉辦,但各組比賽日期、場次及報到時間,仍應視實際報名人數,於安排賽程確定後,再行於網站公告之。

  九、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活動中心。

十、比賽方式:個人賽與團體賽均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比賽規則」。團體賽一場三點同時開賽,獲兩點以上者勝,各校可於每場賽前自行排點或替換選手,一隊上場三人,一人為替補選手,出賽單送交大會後則不得再更動。

十一、獎勵措施:各組決賽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獎盃;另依下列方式獎勵:

(一)         優勝單位(個人)得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

法」規定,申請甄試輔導升學。

(二)中等學校學生得依各校規定,將參賽成績納為各項入學管道錄取條件之一或加分條件。

(三)有關選手晉升段事宜係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之規定辦理。

(四)團體組選手須有實際出賽紀錄,方予以授獎。

 十二、報名方式:本賽事酌收報名費用,一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

                 個人組:報名費新台幣200元。

                 團體組:報名費新台幣600元。

                 匯票抬頭為:國立體育大學;填妥報名表(附件一)後,並 附上棋力證明影本(段位證書)及郵政匯票,國、高中團體組請務必由學校承辦業務單位加蓋戳章,信封封面請統一使用專門格式(附件二)掛號郵寄至33301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圍棋賽籌備小組收,並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至籌備小組(信箱:gogo@mail.ntsu.edu.tw),方完成報名手續。

     ※請於報名表註明開立報名費收據抬頭之名稱(可為學校或個人),並經開立後恕不更換

  十三、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月5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十四、參賽職隊員由大會統一辦理保險事宜。

十五、附則:

(一)因比賽採瑞士制,有關賽程編排、輔分計算方式及其它比賽相關規定於報名截止後公布於http://schoolgo.ntsu.edu.tw/

 (二)大會視實際比賽日期及時間提供個人組參賽者餐點乙份;而團體組則依報名者及領隊(或教練)之人數,提供每次最多5份之餐點。

  (三)報名截止後以電腦抽籤方式,於一周後分組名單及相關訊息一律公布於網站http://schoolgo.ntsu.edu.tw/

十六、聯絡方式:

(一)有關報名相關事宜請洽:

      國立體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謝筑虹小姐

    電話:(03)3283201分機8104、(03)3971574

 (二)有關比賽場地、賽程安排等競賽相關事宜,請洽: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鄭建華主任

    電話:02-27557131轉105

十七、本規程報請 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件一)

99學年度中等以下學校圍棋運動錦標賽報名表(個人組)

姓  名

 

照片

請黏貼近半

年之2吋脫

帽照片乙張

身分證字號

 

 

(必填,為查證身分,請確實填寫)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就讀學校

校名:            (請寫學校全名,包含縣市名稱

班級或系所:        學號:

◎若經查證有冒名頂替之情事,則取消參賽或受獎資格,並將名單交由本賽會審查小組研議懲處。

參賽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組 

個人棋力

        段

聯絡電話

(家):

(手機):

E - mail

 

報 名 表

收據抬頭

 

※請註明收據抬頭(可為學校或個人),經開立後恕不更換

膳  食

□    葷    □ 素

【大會視比賽日期及時間提供每次每位報名者餐點乙份】

備  註

※請檢附段位證書影本。

※請於信封內一同附上報名費200元之郵政匯票

※敬請將此報名表填寫清楚,以利作業。

 

 

99學年度中等以下學校圍棋運動錦標賽報名表(團體組)

姓   名

 

棋力

     段

照片

請黏貼近半

年之2吋脫

帽照片乙張

身分證字號

 

(必填,為查證身分,請確實填寫)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班      級

 

學   號

 

姓   名

 

棋力

    段

照片

請黏貼近半

年之2吋脫

帽照片乙張

身分證字號

 

(必填,為查證身分,請確實填寫)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班      級

 

學   號

 

姓   名

 

棋力

     段

照片

請黏貼近半

年之2吋脫

帽照片乙張

身分證字號

 

(必填,為查證身分,請確實填寫)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班      級

 

學   號

 

姓   名

 

棋力

     段

照片

請黏貼近半

年之2吋脫

帽照片乙張

身分證字號

 

(必填,為查證身分,請確實填寫)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班      級

 

學   號

 

就讀學校

校名:            (請寫學校全名,包含縣市名稱

◎若經查證有冒名頂替之情事,則取消參賽或受獎資格,並將名單交由本賽會審查小組研議懲處。

參賽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組

領隊或教練姓名

 

聯絡人及電話

(代表)

聯絡人姓名:

電話(家):

電話(手機):

E – mail(代表)

 

報 名 表

收據抬頭

 

※請註明收據抬頭(可為學校或個人),經開立後恕不更換

膳  食

□葷:   份   □素:   份

【大會視比賽日期及時間,依團體組報名者及1位領隊或教練之人數,提供每次各乙份之餐點(每次最多5份)】

備  註

※    請檢附段位證書影本。

※    請於信封內一同附上報名費600元之郵政匯票

※    由於國、高中組(團體組)限每校由一隊代表參加,故凡參加國、高中組團體組之報名表,務必請學校承辦業務單位加蓋戳章

※    敬請將此報名表填寫清楚,以利作業。

 

 

       學校承辦單位蓋章:  

        (國小組免)

 

 


(附件二)       信封統一格式

  

    33301  桃園縣 龜山鄉 文化一路 250號(推廣中心)

 

 

 

  國立體育大學  圍棋賽籌備小組 收

 

 

 

 

寄件人地址:

請檢查袋內資料,並於下欄畫記:

□    1.99學年度圍棋錦標賽報名表。

□    2.報名費郵政匯票一張。

□    3.棋力證書影本一張(每位報名者乙份)。

*各項資料請依序放入袋內,並請封妥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