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杯台灣代表選拔賽辦法
www.9star.com.tw 作者:陳富陌 發表時間:2011/3/30 下午 11:48:02 瀏覽人次:1679
第十六屆「LG杯」職業圍棋賽台灣代表選拔賽辦法
一、主辦單位: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
二、參賽資格: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並居住於台灣境內之職業棋士均
可參加。
三、報 名:請於中華民國一ΟΟ年四月五日前向棋城網報名。
四、比賽辦法:一、第一階段為單淘賽採電腦網路進行
(一ΟΟ年四月八日至十五日在棋城網站:
http://www.9star.com.tw)選取四名棋士
晉入第二階段。
二、第二階段(4/18、4/20)為單淘賽採現
場對局方式進行,選取冠軍一名(亞軍為備取代表,冠軍因故無法出賽時自動遞補。)
五、比賽規則:每方基本時限二小時55分,讀秒60秒5次。
六、車馬津貼:一、本選拔賽不設獎金。
二、入圍第二階段四強每局棋補助車馬費
新台幣叁千元正。
七、入圍代表權利義務:
一、 可參加於韓國舉辦之LG杯職業圍棋錦標賽本賽。
二、 赴比賽期間食宿費用由韓國主辦單位招待。
三、獲得冠、亞軍之獎金(稅後)可全額支領,本會
不抽取任何費用。
四、無故缺席比賽或於比賽期間嚴重違反比賽規則或
主辦方規定者視同放棄一切權益,情節嚴重者得
本會拒絕其以後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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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辦法應於主要圍棋網站及報紙媒體刊登發佈,
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