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圍棋第一人周俊勛脫離台灣棋院
作者:謝銳 類別:台灣新聞 來源:體壇周報 發表時間:2008/3/12   瀏覽人次:5865


        近日在台灣圍棋界發生了一件空前大事,島內第一個圍棋世界冠軍(LG杯)、台灣圍棋第一人周俊勛九段與其他12名職業棋手一起被台灣棋院禁賽5年。5年內,這13名棋手都不能參加由台灣棋院主辦的賽事。

  台灣棋院所屬52名棋手,如今有13人被禁賽,四分之一之眾處於半退出狀態,這“地震”來得突然,來得猛烈。

  【周俊勛此前暗示】

  2月28日,是台灣棋院給所屬棋手設定的簽字最后期限。如果不在台灣棋院的同意書上簽字,即意味著5年內與台灣棋院脫離關系。這天,周俊勛九段在網上發帖,“今天對於台灣的職業圍棋來說,更是個特別的日子。從今天起我將會有很大的變化,這個變化也使得我要更加努力,不過我不會后悔。我會把握這個機會朝著目標一直往前走的,雖然未來的路還很遠還很長,不過我起碼踏出了第一步。”

  周俊勛所說的“特別日子”就是簽字最后日子,他暗示他已拒絕簽字,5年內脫離台灣棋院。

  周俊勛為何要脫離台灣棋院?此次與台灣棋院分手,對於其職業生涯到底影響有多大?當然,在其他脫離台灣棋院的12名棋手身上,也同樣存有如此疑問。

  台灣棋院全名“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成立於2000年3月4日,由中環公司及其董事長翁明顯提供資助。自創辦至今,台灣棋院共創辦天元、王座、國手、中環杯、愛心杯、東鋼杯、新人王等職業頭銜戰。與此同時,台灣棋院還在島內進行普及圍棋等活動。

  自台灣棋院成立起,將島內職業棋手絕大部分網羅其中,周俊勛亦不例外。台灣棋院與周俊勛等棋手之間雖有齟齬,但一直相安無事,這一次台灣棋院何以要出台同意書,周俊勛等職業棋手何以要拒絕簽字呢?

  【同意書“苛求”棋手】

  台灣棋院同意書共13條,核心內容有,“參加本院所舉辦的比賽,指導本院各級院生,擔任本院教學工作,推廣社會業余圍棋,為本院棋士基本職責。”、“本院棋士須參加各種有關會議或集合,應遵守會議之議決案。”、“本院棋士未經本院同意,不得以業余資格參與各種比賽。”、“本院棋士未經本院同意,不得參加非本院所舉辦的比賽。”、“本院棋士參加非本院所舉辦的比賽,獲得前四名,應將前四名所得獎金的百分之十回饋本院。”、“本院棋士有義務協助本院制作棋士筆跡紙扇,或相關棋士影像等商業產品,但以營業額的百分之十回贈棋士。”

  核心內容中,“本院棋士未經本院同意,不得以業余資格參與各種比賽。”、“本院棋士未經本院同意,不得參加非本院所舉辦的比賽。”、“本院棋士參加非本院所舉辦的比賽,獲得前四名,應將前四名所得獎金的百分之十回饋本院。”這三條可謂是矛盾集中所在。對於周俊勛這樣的職業高段棋手來說,他不僅僅參加台灣棋院舉辦的比賽,他還要參加應昌期教育基金會等機構舉辦的比賽。目前,春蘭杯、LG杯等世界職業圍棋大賽分配給台灣的參賽名額均按照傳統,交予應昌期基金會支配,應氏基金會名下的應氏杯就更不在話下。富士通杯已作修改,讓應昌期基金會和台灣棋院一同選派棋手進行選拔。
  由此可見,如果簽下同意書,周俊勛以后參加應氏杯、春蘭杯、LG杯等世界大賽必須征得台灣棋院同意,如果同意了,參加比賽獲得了前四名,還要向台灣棋院繳納百分之十的獎金。顯然,和應昌期基金會情深意篤的周俊勛無論是從感情上,還是利益上,對這些條款都難以接受。

  對於另一部分拒簽同意書的棋手來說,他們中絕大多數必須參加業余比賽、教棋等途徑謀生。台灣棋院所屬棋手中,獎金與對局費年收入超過70萬新台幣的不到十分之一,這些棋手無法靠棋院的獎金收入來養家糊口。但是,在台灣棋院同意書中,“參加本院所舉辦的比賽,指導本院各級院生,擔任本院教學工作,推廣社會業余圍棋,為本院棋士基本職責。”、“本院棋士未經本院同意,不得以業余資格參與各種比賽。”等條款不利於這些棋手出外謀生,這大概是他們思量已久,最終還是放棄簽字的緣由所在。

  【台灣棋院求“變”】

  台灣棋院祕書長陳錦堆發文自解推出《同意書》初衷,“本院創立迄今,几乎完全仰賴中環公司及董事長翁明顯先生個人的支持,所以目前而言,棋士對棋院埋怨比賽過少,對局費太低,獎金不夠高,沒有固定薪資,甚至於提及名列前矛的棋士年收入僅僅一兩百萬元而已,彷佛棋院不盡力一樣,想來總不是很適當,進而談及所謂權利等,也不是很適切。如果今天台灣棋院像日本棋院一樣,有二十多個大企業贊助比賽,再來談棋士諸如此類的問題,是否較為妥當?”

  “本院是基金會,董事長對基金會負完全責任,他必須籌備運作經費,并對重大事務做出最后決策,而所有參與基金會的人員,都必須協助董事長來貫徹基金會的意志,進而達到目標。這是基金會的精神,脫離此一精神,基金會的參與人員都將失去意義。本院參與人員就是‘全體工作人員’與‘全體棋士’,工作人員必須忠實的執行董事長的決策,棋士也必須貫徹基金會的理想,才有存在的價值。如果參與人員一面領取相關費用,另一方面卻對基金會滿懷不滿,甚至提出批判,美其名‘就事論事’,其實已不合邏輯,更不合處事原則。”

  陳錦堆接著寫道,“過度激情,往往易於迷失方向,讓我們一起思索應昌期基金會數十年來推廣職業的偉大努力與貢獻,而今大家的回饋是什么?難道是應老先生對於‘人性’過於樂觀?如果是這樣,中環翁(明顯)先生也會有同樣的情況嗎?將來企業家對圍棋的看法不知有何改變?每個人對自我的認知也有一定的堅持,但凡事訴諸理性,不流於情緒化,大家會更樂於擁抱對方。”

  陳錦堆祕書長之文富於激情,但出台同意書之深意依然模糊,是樹立台灣棋院絕對權威,還是創收自立?是要棋手們報恩,還要以圍棋回報社會?也許兼而有之吧。但有的棋迷說得也很在理,“很多棋手另謀生計是不得不然的打算。對於棋手另謀生計部分,棋院也應該予以諒解。”

  在會出現棋手拒簽情況后,台灣棋院董事長翁明顯回答,“這不是受傷,同意書的簽署,將使本院加速強壯,不論結果如何,本院將本著‘變’的精神,追求不斷的進步。”語多玄機,但台灣圍棋多年未見質的發展,同意書的出台也許真的是一發展契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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